摘要: 中国商业网:“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浙江省发出庄严承诺。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已积极投身全省剿灭劣V类水大会战,近日结合自身职能和实践经验,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 ...
中国商业网:“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浙江省发出庄严承诺。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已积极投身全省剿灭劣V类水大会战,近日结合自身职能和实践经验,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动的若干意见,从强化准入管理、合力查处无照经营、加强监管执法、联合惩戒违法排污企业等方面推出八项举措。 《意见》明确,工商部门将严格把好限制类、禁止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准入关。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住所负面清单,对位于水道两岸的企业,从严审查其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对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依照前置审批文件予以登记;无前置审批文件或无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依法不予登记。强化简易注销工作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意见》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全省“四无”企业整治等相关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大力整治“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坚决消除无照经营引发的污染风险隐患,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亮剑破潜”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治水工程领域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对环保部门查处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失信企业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在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评审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中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促进企业“小而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小微创业园建设,引导传统行业小微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筑牢战斗堡垒,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治水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万名工商(市场监管)干部连万家小微企业”活动,推动落实企业治水护水责任。 “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是浙江省的庄严承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鲜活样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3月27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省治水办联合举办全省剿灭劣V类水督导员出征大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此次共抽调省市县三级机关共14675名干部赴全省各地助力剿劣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以副巡视员为组长的8名精兵强将组成督导组,积极投身全省剿灭劣V类水大会战。据悉,接下来8名督导员将分赴杭州市滨江区、金华市婺城区、义乌等地开展督导工作。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挥自身职能,迅速推出八项实招,将举全系统之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动,坚定不移将“五水共治”推向纵深,以实际行动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 附件: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全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动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剿灭劣V类水誓师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大行动,坚定不移将“五水共治”推向纵深,以实际行动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赢劣V类水剿灭战的重大意义。“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是我省的庄严承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鲜活样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到今年底,全省要坚决完成剿灭劣V类水,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在大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夺取劣V类水剿灭战的彻底胜利。 二、强化准入管理,落实水源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把好限制类、禁止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准入关。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住所负面清单,对位于水道两岸的企业,要从严审查其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对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依照前置审批文件予以登记;无前置审批文件或无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依法不予登记。强化简易注销工作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合力查处无照经营,清除剿劣主体隐患。各地要结合全省“四无”企业整治等相关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大力整治“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坚决消除无照经营引发的污染风险隐患,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四、加强监管执法,确保治水工程质量。深入开展“亮剑破潜”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治水工程领域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治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违法排污企业。对环保部门查处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失信企业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在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评审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中依法实行一票否决。 六、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促进企业“小而美”。坚持生产生态生活相融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小微创业园建设,引导传统行业小微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小微企业走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不断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七、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治水良好氛围。协同广告协会,积极推动剿灭劣V类水公益广告宣传。创新公益广告发布形式,充分发挥“红盾矩阵”自媒体作用,扩大公益广告的发布载体、内容和次数,不断提高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浓厚的全民治水氛围。 八、筑牢战斗堡垒,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治水先锋模范作用。要着力发挥党建引领转型升级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中党组织、党员在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凝聚和带领广大非公有制劳动者,形成最强大的社会力量,实现夺取剿灭劣Ⅴ类水大行动决定性胜利。 九、持续开展“万名工商(市场监管)干部连万家小微企业”活动,推动落实企业治水护水责任。各地要把助推剿灭劣V类水行动做为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走访、分片联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治水影响较大的纺织、印染、造纸、电镀等传统行业小微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引导企业强化环保自律意识,加快环保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开发应用,自觉履行治水护水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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